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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集中整治,物业这6方面45类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22 点击数:9215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

公布了一则政策解读信息

【负责人解读】

(菏政办字〔2022〕21号)

《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详情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住宅小区集中交付,物业管理的小区个数和面积快速增长,物业服务领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收费和服务“质价不符”、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小区环境“脏乱差”、态度恶劣等。这些问题在市长热线、网上留言都有反映,并且占了一定比重,一提到物业群众普遍意见较大。为解决物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全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以菏政办字〔2022〕21号文件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整治的目标

聚焦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从严惩处问题企业,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围绕“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属地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扫黑除恶”6个方面45类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一)物业服务方面。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三公开”制度不到位、不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小区环境“脏乱差”、未有效履行停车秩序维护职责、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质价不符”等15类问题。

(二)物业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未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物业使用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油烟污染、无故拒交物业费等10类问题。

(三)开发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售出地下车库(位)只售不租,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违规交房引起物业收费方面的矛盾纠纷等3类问题。

(四)属地管理履责方面。主要包括“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目标落实不严格,街道办(乡镇政府)未有效组织开展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社区物业管理机构不健全,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指导组织召开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联席会“三会”不力等5类问题。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主要包括小区入口未张贴展示公益广告和市民公约,新建小区无障碍设施占用、损坏、无法使用,小区内没有照明灯,照明灯损坏,路灯亮化率低,建筑物外立面大面积破损、污损等5类问题

(六)扫黑除恶方面。主要包括物业企业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倒卖、破坏小区内公共财物,占用公共资源非法获利等7个类问题。

(解读人: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季士峰)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菏泽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