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山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山东省消安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省政府安委会、省政府消安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检查要求,对照检查重点,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迅速组织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主导作用,将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员消防安全职责,统筹用好应急办、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分局(所)等基层力量,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检查。以严查、严管、严纠、严治电动自行车(电瓶)室内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四个一”检查整治(见下)。
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各级政府要按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原则,统筹用好专业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生产经营主体等各方力量,督促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益主体,全面发动商会、社会公益组织、业主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社会组织,以及村民互助小组、村民理事会等群体组织,共同参与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全力防范减少火灾亡人事故。要充分利用有奖举报手段,利用12345 热线、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动社会群众全员参与,鼓励人人参与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兑现奖励,进一步提高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社会参与度。
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24 号)和省应急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消〔2019〕223 号)要求,持续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要加强综合协调和议事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要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停放充电等方面,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一)开展一轮集中宣讲。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深入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逐户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引导居民和相关责任人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全面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主动防范事故灾害发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社区广播、“村村响”等宣传资源,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剖析事故原因,督促各方面切实引以为戒。
(二)开展一轮起底式清查。要结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相关场所开展一次起底式、全覆盖自查自纠。清查内容: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设置在室内、地下室、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三)开展一轮联合执法检查。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移交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消安委办公室要共同组织力量,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高层建筑、写字楼、大型商业设施等重点场所,突出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干部、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人员、楼长、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推动社会面消防安全整体技能提升,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来源:山东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