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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坚决纠治暴力执法、吃拿卡要等行为

发布时间:2024-08-29 点击数:2959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活动,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留印”,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理、有效。
8月28日,记者在相关部门获悉,即日起至12月12日,我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百日行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清理处置和妥善解决执法领域现存及遗留问题,从源头杜绝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诚信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期间,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能力检验,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亮”标准,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坚决纠治暴力执法、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落实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严格执行执法活动法制审核,严格审慎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规划执法案卷制作管理。
同时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加大行业监管监督力度和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查究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搜集和对行政复议、败诉案件的倒查,加快组建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根据要求,行动期间,将加大对行政违规案件查纠力度,建立正向示范激励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切实推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