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官二代”被捅49刀身亡,“凶犯”判死缓喊冤至今,最高法日前决定再审
出狱4年多后,董昀总算等来一点希望。9月22日,这位山西临汾的前辅警,收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至此,让他住过10年监狱的案件,将会迎来再审。而此事起因,源于一桩陈年命案,至今还有两名曾被判死缓的被告人还在服刑。
17年前,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局工作人员马朝晖身中49刀死在家中。案件历经两年多调查后,他做会计的妻子李慧和身为记者的李文浩被认定是杀人凶手。这两人各自都有家庭,但保持着婚外情关系。
案件审理前后经过8年,最终,李文浩、李慧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公安局从事现场勘查工作的董昀,被指控为包庇凶手伪造现场,也获刑10年。
案发后,大家在热议3个人身份的同时,也把李慧与丈夫马朝晖两个家族,推到公众面前。李慧父亲李纯泰曾是翼城首富,不仅是全国劳模,还当过临汾市人大代表;马朝晖母亲李毅,是翼城县人大副主任,父亲马振海为当地审计局副局长。
这种家庭背景构成,在翼城县属于名门。所以,案件的每个细节,都会牵动小城民众的神经。实际上,该案复杂程度远不止于此。
记者采访得知,案件在侦查阶段,先后有两名曾读过警校的男子承认过杀害马朝晖,但最后却安然无恙。其中一个男子的亲戚,被指是已落马的阳泉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华奎。而死者母亲不断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相关渠道的批示,也导致当年案件走向逆转。
如今,喊冤十几年的李文浩、李慧和董昀,等待着最高法院的再审来决定他们的命运。
上图为董昀,左图为李慧,右图是李文浩。摄影:李游
正商量离婚期间,“官二代”被捅49刀身亡
2003年10月2日,临汾市翼城县,才下过一场秋雨的小城有些凉意。晚上下班后,在翼城县公安局上班的董昀,和刑警队同事在县城小聚,夜里11点多才回家。这一年,董昀28岁,在公安局当辅警第 10年。
刚回家不久,董昀接到李慧电话,对方让他赶紧来一趟家里,“看看你哥(马朝晖)咋了?”董昀和李慧是初中同学,两人关系不错,常以兄妹相称。
李慧的家,在翼城县唐兴镇北关村小康居民区“紫藤巷2号”院,与董昀租住的房子只隔了一栋单元楼。所以,挂断电话后,董昀马上出发。
李文浩当时是《翼城报》记者,妻子宋某某在翼城县电视台担任播音员。李慧是该县唐兴镇财政所会计,她和李文浩的婚外情,早已不是秘密。这种关系,不仅导致各自的伴侣非常痛苦,也让李慧、马朝晖的两个家族非常难堪。
那段时间,“首富”之女李慧与“官二代”马朝晖正商量离婚,二人已经拟好了离婚协议。
按照李慧的说法,10月2日晚上11点多,她从外面开车回家到大门口后按了两下喇叭,丈夫却没出来开门,将车停好,她自己拿钥匙开门。可打开灯后,发现门庭下有一摊血迹。
这让李慧有些紧张,她从门庭到客厅再到卧室,都没看到丈夫。就在准备上楼时,李慧在楼梯间看到惊人的一幕——马朝晖躺在楼梯下面通往卫生间的狭小过道里,脸上、身上都有血。李慧说,由于光线太暗,她看不清楚具体状况。
据李慧交代,她喊了两声马朝晖的小名“狗狗”,丈夫没有应声,自己就想赶紧叫人把丈夫送到医院。
其实,李慧第一个电话并不是打给董昀的,她先用家里座机,给大姐李翠仙打电话,说马朝晖全身是血,不知道谁砍的。后来,李慧又给婆婆家打电话,接电话的是马朝晖的弟弟马朝新。董昀当晚参与的饭局中,就有马朝新。
在电话里,李慧对马朝新说:“你哥在屋里出事了,你赶快过来。”听到她声音有些颤抖,马朝新和父母简单说了两句,就骑摩托车赶往紫藤巷2号。
2003年10月2日发生凶案的紫藤巷。摄影:李游
但从李慧的姐姐、婆婆家赶过来,需要十几分钟才能到达。所以,10月2日晚上11点50分左右,她给距离最近的董昀打电话。董昀开着一辆捷达,不到5分钟就赶了过来。
到家门口后,董昀发现李慧正坐在车里打电话,电话是打给李文浩的。据介绍,李文浩提出想过去看看,被拒绝了。
董昀告诉记者,他推开大门后,害怕破坏现场,就沿着墙根儿走进院子,“门前像是有大片被擦拭过的血迹。”他顺着血迹进入客厅,李慧跟在身后。
在屋内楼梯间附近,董昀看到躺在地上的马朝晖身上有多处刀伤,整个头几乎被割下来了,双眼和生殖器也遭到破坏。
“那一刻我知道,马朝晖遇害了。”董昀说,作为专业的现场勘查技术人员,他出过五六百个现场,可眼前一幕,还是让人毛骨悚然。
他对着李慧摇了摇头,意思是人已死亡。大约两分钟左右,马朝新赶了过来,他进门就破口大骂李慧,董昀看他情绪激动,担心破坏现场,便抱住马朝新,让其远离尸体。在这个过程中,董昀踩到了地上的血迹。
后来,董昀得知李慧还没报案,便在23点59分,用手机拨通了110。
“快来小康村,小康村杀人了,马朝晖让人杀了,我是技术科董昀。”董昀甚至能听出110指挥中心接电话的民警是徐东红。
很快,北关派出所、翼城公安局刑警一队民警赶到现场,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德宝也来了。除勘查现场外,还把董昀叫回公安局,对当晚情况做了笔录。经过比对鞋印,以及调取通话记录等,警方先排除了董昀有犯罪嫌疑。
曾在翼城县公安局上班时的董昀。摄影:李游
后来的尸检报告显示,马朝晖被刺49刀,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
警界官员“外甥”曾供述杀人细节,但之后不了了之
马朝晖被杀的消息很快在翼城县传开。公众讨论最多的则是李慧与李文浩的特殊关系,坊间还开始流传“情杀”传闻,警方也注意到了这点。
所以,在事发两天后,2003年10月4日,李慧、李文浩被监视居住,但警方无法确定二人是否有作案嫌疑,只好继续扩大侦查范围。
案发一周后,北关村的村主任找到李慧的姐姐李翠仙,让其把一封信转给她的父亲李纯泰,至于谁寄来的信,村主任不知道。
据媒体报道称,李纯泰在翼城县家喻户晓。他1987年担任北关村总支书后,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北关村,建成了工农业总产值达3.3亿元的小康村。为此,他成为山西省新农村建设赫赫有名的带头人。
在命案发生前一个月,李纯泰、郭凤莲、申纪兰刚被确定为山西省申办2008年第六届全国农运会的形象大使。
寄匿名信的人写道,自己知道谁是杀害马朝晖的凶手,并有全部资料,要想不让公安知道,需拿20万元,并留下一个银行账号,“如果在(2003年)10月11日下午2点前,还不打钱的话,后果自负。”
李翠仙将匿名信交给了警方。
顺着银行卡号,公安侦查发现,临汾警校一名学生在校期间曾丢失过身份证,证件可能被他人冒用,办理了用于敲诈的银行卡。为此,他们将嫌疑对象列为马某海,因为他在警校读书期间,因犯抢劫罪被判过刑。马某海也是北关村人,他家距马朝晖家只有300来米。
马上,翼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技术科科长常小林和城关派出所所长共同前往临汾警校,对信中笔迹进行对比和鉴定。
通过对马某海的试卷笔迹对比后,他们发现匿名信不是马某海写的。失望之余,警方却在大量试卷中,发现了一个叫周某清的人很可疑,其笔迹与匿名信高度一致。周某清也是北关村的人。
随即,还背负着另一起盗窃案的周某清被抓,他很快承认敲诈信由他所写,目的只是想弄点钱,马朝晖的死与自己无关。
后来,警方将现场足迹,送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1号足迹”,与周某清脚印有相似之处。而且,他也没通过测谎试验。
公安部鉴定显示,不能确定现场脚印是否系李文浩所留。摄影:李游
2004年3月14日,警方再次讯问周某清时,他承认了和马某海在2003年10月2日晚8点,将马朝晖杀死,动机是抢钱。
凭着记忆,周某清不仅画出与杀人现场高度一致的平面图,还供述了很多杀人细节。他称,人是马某海杀的,自己只是掐了马朝晖的背后与脖子。
周某清曾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摄影:李游
周某清甚至记得刀子的特征:“长约40cm,黄色木头把,刀形状是前头宽,后头窄,是把砍刀。”他说,刀子也是马某海带的。但警方经过调查表示,马某海当晚一直在家中,没有作案时间。
很快,这个细节被外界知道了,当年的《山西晚报》和《知音》杂志等媒体,都在公开报道中提到过周、马杀害马朝晖的事情。
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两人都没被处理,有个细节则值得玩味。在一份笔录中,警察问周某清有什么要求,他说:“我想见见我的父母和我舅舅。”
周某清在公安机关说,想见父母和舅舅。摄影:李游
多方信源证实,周某清口中的舅舅为梁华奎,但并非亲舅舅。1961年出生的梁华奎也是翼城县人,历任山西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阳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区公安局局长。2010年9月,梁华奎因给“黑社会”充当“保护伞”落马。
不过,2004年3月,周某清提到想见“舅舅”时,梁华奎还在任。至于他是否干预了此案,目前还不得而知。
诡异的是,假如并非周某清、马某海作案,周是如何对现场进行了高度还原。而马朝晖的母亲李毅,并不相信是周、马所为,理由是“和儿子无冤无仇”。她一直认为,儿子是李慧、李文浩所杀。
周某清、马某海平安后,警方也无法找到李文浩、李慧的犯罪证据。并在2004年4月4日,将二人解除监视居住。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批示之后翻转
案件陷入僵局后,马朝晖的母亲李毅悲愤交加。作为县里的人大副主任,她开始一遍遍找上面反映情况。
2004年7月,李毅再次前往临汾市人大,时任人大主任樊纪亨将案件批示给临汾市公安局。拿着批示,李毅去找了新上任的临汾市公安局长李如林。李局长让李毅先回翼城,局里需要研究一下案件。
不久后,临汾市公安局组成第二个专案组,赶赴翼城侦查,将重点放在李慧、李文浩身上。2004年9月22日,李文浩因涉嫌伪证罪再次被监视居住,10月12日变更为刑事拘留;与此同时,10月11日,李慧因涉嫌伪证罪、妨害作证罪被刑拘。
从当时刑拘案由来看,警方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人杀害了马朝晖,只好加大侦破力度。
10月16日晚,李文浩在曲沃县看守所向专案组人员说,事发当晚,他和李慧在哥哥李文涛家吃完饭,“晚上8点多,然后又在家里坐了一个多小时,我和李慧走时大约是晚上9点30分,我们一起兜风,大约晚上11点左右回到县城。”
这成了警方认定的李文浩有作案时间,但光有时间还不够。2004年11月1日,专案组邀请山西省公安厅和太原市公安局痕迹专家,赶赴临汾对现场脚印进行检验。
4天后,专家们确定案发中心现场提取的“1号足迹”为李文浩所留。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鉴定的“1号足迹”,是与周某清脚印有相似之处。
有了山西方面专家的证据后,2004年11月17日,李文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执行逮捕;李慧因涉嫌伪证罪被逮捕。
而李文浩因脚印问题,还向有关部门重新申请鉴定,但这都是后事了。
专案组虽然取得了李文浩的作案时间、脚印证据,但对李慧的“犯罪”侦查没有进展。并且,该案几乎到了进行不下去的地步。
无奈,翼城县公安局又将现场提取的脚印送往公安部鉴定。2005年7月13日,公安部出具的物证鉴定书明确显示:“不能确定现场鞋印是否系犯罪嫌疑人李文浩所留。”
得知该结果后,2005年8月份,李毅先后去了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检察院反映,得到的结果均是案件证据不足。这期间,董昀也多次配合专案组调查,并没发现其有犯罪问题。
2005年9月2日,李文浩、李慧被取保候审,9月7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人做了不起诉决定。也就是说,案件进展到此,他们连嫌疑人都不是了。
重新回归后的李文浩、李慧过着各自的生活。可李毅没放弃,政法系统的路走不通后,作为人大干部的她,把希望寄托于人大系统。
《知音》等媒体报道称,经过翼城老乡引荐,李毅把材料递给全国人大。最后,在领导批示下,2005年9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控诉材料上做了批示,该批示被转到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全国人大信访办也给山西省人大和省公安厅发了文件。
随后,全国人大派人专程赴山西太原督办此案,山西省公安厅又抽人组了专案组。翼城县警方书面资料也显示,该案的确引起了上面领导关注。
2006年2月14日,情人节,农历正月十七。这天上午10点多,董昀接到公安局同事电话,专案组让他去下“金都宾馆”。
“到那以后,我见到了一名警察和两名武警。”董昀告诉记者,对方核实完基本信息后,自己被带走。后来,他被带到翼城县隔壁的曲沃县公安局,并被戴上手铐,头上套了黑色塑料袋。
同一天,李文浩和李慧也先后被抓,三人均被关押在临汾的“绿苑度假村”接受讯问。17年后,这个度假村早就不存在了。
7年内被两次发回重审,法院出了多份判决、裁定
董昀对记者说,自己被抓后,专案组让他承认指使李文浩和李慧伪造杀人现场、销毁部分证据,并将尸体转移,“还让我承认拿拖布清理了血迹,我拒绝后,遭到了刑讯逼供。”
在公安局上班多年的董昀明白,要证明受到“刑讯逼供”很难。但他后期联系到一位当时看管他的武警,退伍多年后,他承认为董昀擦拭过伤口。
可无论怎么抗争,2006年3月16日,董昀还是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逮捕;第二天,李文浩、李慧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
不久后,2006年5月18日,临汾市公安局、翼城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40多家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警方在发布会上称,“经过各级公安机关的艰苦努力,杀害马朝晖的犯罪嫌疑人李慧、李文浩与两名销毁证据的公安败类全部落入法网。”
警方口中的“公安败类”,除董昀外,还有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科长常小林,他被指案发时向李慧家透露案件细节,并把马朝晖与李慧的离婚协议拿了出来。
常小林说,自己认为离婚协议与案件没多大关系,才拿出来的。而他的最终罪名是,犯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另案处理判刑2年。
其实,李慧的姐姐李翠仙也被拘留了,罪名是涉嫌伪证罪。
多年来,案件涉及的几方均在申诉。从左至右分别次是:李慧的三姐、董昀、李文浩的母亲。摄影:李游
根据该新闻发布会信息,当时媒体统一报道的杀人经过是,2003年10月2日晚11时,李文浩开车送李慧回家,在家门口碰上马朝晖,二人发生冲突后,马朝晖被捅49刀。作案凶器是“自家厨房取出的尖头菜刀”。
但发布会没有提及前述周某清、马某海的“杀人供述”。很长时间内,案卷里也看不到他们的笔录。
2006年12月25日,“马朝晖遇害案”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临汾中院)第一次开庭,但没公开审理,检方也没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被告人的律师的意见,法院基本不采纳。
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全部当庭翻供。其中,对作案时间和凶器产生质疑。
因为,发布会上所称的杀人时间是“2003年10月2日晚11时”,起诉书指控的是“晚9时30分许”,案卷里则还有“9点45分左右”的说法。
至于杀人工具,法院认定是“从厨房拿了一把刀”,但没提及去向。警方在《侦查终结报告》中则表示:“即使经过努力最终找不到凶器,本案也可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而鉴定报告称,凶器是“一把宽4厘米、长25厘米左右、刀背厚4毫米的具备一定质量的单刃刺器(如屠宰刀)。”
律师根据案卷描述,制作的模拟刀。摄影:李游
另据透露,开庭期间,几名辩护律师多次提到周某清、马某海才是凶手,但临汾中院认为,律师们是通过媒体报道得知这个细节的,法院无法印证,所以不采纳。
2007年6月7日,临汾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文浩、李慧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另外,检方起诉董昀时的罪名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临汾中院以包庇罪,判处他10年徒刑;李翠仙,被判决犯妨害作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四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山西高院)提出上诉。
2009年6月12日,山西高院裁定认定,原审判决对李文浩、李慧、董昀犯罪的部分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足,发回临汾中院重审。该裁定还明确指出,一审法院没公开审理和未送达起诉书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
案件拖了一年多后,2010年10月20日,临汾中院对“马朝晖案”再次做出判决。所有人罪名未变,李文浩仍被判死刑,李慧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董昀、李翠仙的量刑,没有任何变化。四人又上诉。
这次判决中,对于律师又提到周某清和马某海可能才是真凶一事,临汾中院坚称:“网络上下载的有关本案在侦查过程中,曾经有叫周某清的人做过承认本案系其所为及内蒙古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为现场脚印系周所留的新闻报道,不具备证明力,不予采信”。
这个时间段内,周某清的远房舅舅梁华奎落马了。
到了2012年3月7日,山西高院再次通过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4年1月24日,临汾中院第三次判决该案时,将李文浩的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人量刑没有改变。
梁华奎落马后,临汾中院在开庭时对周某清、马某海一事态度发生细微变化:“经查,周某清确曾供述过其伙同马某海杀马朝晖的事实,但经公安机关核查,马某海当晚一直在家中,并无作案时间。”办案机关也根据这个逻辑,排除了周某清的犯罪嫌疑。
四名被告人继续上诉。2014年9月11日,山西高院通过终审裁定,维持了临汾中院的第三次判决。这时,李文浩、李慧、董昀已在看守所被羁押8年多。
再有两年多,董昀就该刑满释放了。
2016年2月13日,被判10年刑的董昀刑满释放,由于不服判决,他没获得任何减刑机会。出狱后的董昀则坚持申诉。2018年3月18日,董昀委托知名律师邓学平担任自己的申诉代理人。
出狱后的翼城县前辅警董昀。摄影:李游
最高法决定再审,但这起案件改变了很多人
从案发至今,“马朝晖遇害案”已走过17年,多年来,该案影响了很多人。
比如,李文浩最早的律师胡晓勇,他从2006年接受委托后,坚持为李文浩做无罪辩护。但2014年山西高院终审裁定下达后,他彻底绝望了。
他对记者说,当时自己发誓:“如果李文浩的案子翻不了案,将永远不接刑事案件。”所以,多年来,除了一件实在推不开的刑事案件外,他再也没接其他刑案。
胡晓勇律师说,案件疑点太多了。虽然他只是李文浩的律师,但研究了该案所有疑点。
曾作为李文浩的代理人,胡晓勇律师为该案倾注了大量心血。摄影:李游
据其介绍,杀人现场一共有三种足迹,其中“2号足迹”是董昀的,“他去过现场,这个很正常。”对于最关键的“1号足迹”,临汾市公安局鉴定是李文浩所留,公安部鉴定书不能确定是李文浩。临汾中院对这俩鉴定,则都没采纳。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鉴定‘1号足迹’与周某清有相似之处,可也没确定就是他。”胡晓勇说,警方还提取了“3号足迹”,但没鉴定来源,“警方不仅未提取李慧和马朝新的足迹,也缺乏马某海的足迹进行对比排除。”
让胡晓勇震惊的是,李文浩、李慧、董昀在口供中,均承认用李慧家一个拖布擦拭过现场血迹,可早在2004年10月13日,山西省公安厅就经过鉴定,称未在该拖布上检测到人类基因。
胡晓勇还记得,警方在凶案现场提取了三个手掌印,一直没有比对,“在另一扇门上还有一个血手印,也没对比。”另一个重要证据是,该案在开庭时,有证人称,看到现场勘验的法医,从马朝晖左手指缝间提取了3根毛发,如此重要的物证,却神秘失踪。
“这些疑点,都没能将案件翻过来。”胡晓勇说,该案成为他从业以来的最大心结。
这些年来,不管是李慧家人,还是李文浩亲属,只要有时间,就去申诉、反映,但进展缓慢。中央电视台记者新闻中心资深编导、策划万茵,还专门为该案写过一本名为《真凶并未走远》的书,山西高院很多人都看过。
李慧的父亲李纯泰,没能等到女儿出来,在2012年去世;李文浩的父亲2016年去世;几个月前,董昀的父亲也去世了。
“几年来,我连正经工作都没有”。董昀说,日常靠在建筑工地打零工度日。但他未停止申诉。
因为马朝晖的案子,董昀一直活在阴影里。摄影:李游
后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后认为,山西高院的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的事实不具有排他性,认定李文浩、李慧故意杀人、董昀包庇、李翠仙妨害作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确有错误。建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重新审判。”
最高法经过审查认为,四人的申诉符合重审情形,并在2020年6月18日下达再审决定书。直到9月21日,他们才接到山西高院电话,让去领再审决定书。22日,董昀等人终于看到了那一纸希望。
“我的心情很复杂,但相信这个案子能翻”。董昀说,邓学平律师也给了他足够的信心。
而供述过参与杀害马朝晖的周某清曾告诉警方,他之所以承认犯罪,是遭到专案组一名雷姓警官刑讯逼供。需要指出,周是在2004年接受的讯问,而雷姓警官2006年才进入专案组。
眼下,最难的是李慧与马朝晖的儿子。由于父亡母入狱,他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不过,他相信自己的母亲。为此,他还曾给法官写过一封信:“我相信我妈妈没有杀人,我相信她是无辜的。”
至今,马朝晖遇害的案子,还常被翼城人民谈起。摄影:李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