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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关于公开警示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2021年以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我区多次敦促牡丹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区劝返工作实际,现特对油红武等5名(第一批)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开警示,勒令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31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出入境证件。对上述人员冻结护照、边境通行证等证件,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暂停通信及银行业务。对上述人员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予以暂停,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对其有资金往来的账户严格审核。
三、暂停政策补助。暂停现有对上述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发放的政策补助,并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从严政审。对上述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治审查严格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投案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予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牡丹区打击治理
新型违法犯罪联席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附: 5名牡丹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