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医院被罚26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08
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武县人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6万元。
成武县人民医院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长期开展肉毒素等抗衰除皱类注射项目"视频广告",对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毒性药品开展广告宣传。另外,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成武县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为健康和美丽护航"、"黑金超光子DPL光子嫩肤"、"热拉提"等医疗美容广告,并在广告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
成武县人民医院通过互联网媒介发布,"长期开展肉毒素等抗衰除皱类注射项目"视频广告",对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毒性药品开展广告宣传。另外,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成武县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为健康和美丽护航"、"黑金超光子DPL光子嫩肤"、"热拉提"等医疗美容广告,并在广告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