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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地纪委通报:吃拿卡要、履职不到位……

发布时间:2025-06-0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曹县行政审批踏勘评审中心商事登记踏勘评审股原副股长王洪君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问题。2022年10月至2024年1月,王洪君负责对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的商户进行踏勘时,先后索取或收受5家商户经营者的微信转账共计3400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25年1月,王洪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并调整其岗位。
02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谢军等2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谢军在任曹县原劳动局机关事业保险处主任期间,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曹县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邀请,先后四次参加由其组织的旅游活动,活动费用均由对方支付,曹县人社局原副科级干部赵庆鸿一并参加后三次旅游活动。2025年4月,赵庆鸿、谢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曹县孙老家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项目管理员赵银洪履职不到位问题赵银洪在负责省派第一书记王坤集村光伏项目工作期间,在该项目因前期设计勘察不到位变更方案的情况下,审核该项目设计文件变更单时未发现部分材料单价过高的问题,致使孙老家镇政府于2024年1月多支付承建方工程款6万余元。2025年4月,赵银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有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有的在履职中不担当不作为。这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法意识淡薄,也说明“四风”问题顽固复杂、极易反弹回潮,必须从严整治、久久为功。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查摆问题不遮不掩、集中整治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惩不贷,对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对风腐交织问题同查同治,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利益链条,把查处“四风”问题同推动完善制度、实现常治长效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