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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麻继钢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20-10-15

    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10月14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据澎湃新闻

新闻链接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时间线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称该校学生林某于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24日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死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死亡。

  案发后,南京市抽调数百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连续数月开展大规模走访调查和摸排等工作,核查线索数千条,走访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但囿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

  2020年2月19日,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经深度应用最新刑事技术,在徐州警方配合下,明确该市沛县一麻姓家族人员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0年2月23日凌晨,警方发现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继钢DNA数据与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凌晨6时许,办案民警在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麻继钢交代了28年前在原南京医学院将林某强奸并杀害的犯罪事实。

  2020年9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嫌犯麻继钢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项罪名。

  2020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